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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州市東安縣城西幼兒園擅自停用消防設施被立案處罰。
3月24日,東安縣消防救援大隊消防監督員對該單位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擅自停用消防控制柜,其行為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其行為系該單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個人行為,東安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針對其違法行為對該值班人員作出罰款人民幣五百元的處罰決定。
目前,該單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依法繳納了罰款,并意識到其行為嚴重性,已積極整改到位。
作者:劉中偉
責編:顏雨彬
來源:永州市消防救援支隊